個人存款證明
發(fā)布時間:2017年01月05日
個人存款證明是云南紅塔銀行為儲戶因涉外事務(出國留學、旅游、探親、商務等)的需要,為其存于本行的個人儲蓄存款所提供的證明。
服務渠道
營業(yè)網(wǎng)點
操作指南
1、辦理存款證明時,您需出示如下資料:存款憑證(存單、折)、個人身份證件(居民身份證、臨時身份證、戶口簿、護照、士兵證、軍官證、文職干部證、警官證、軍隊或武裝警察離休干部榮譽證、軍隊退休證、文職干部退休證、軍事院校學員證、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、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、外國邊民出入境通行證以及其他中國人民銀行規(guī)定的個人存款實名身份證件等)原件;如委托他人代辦的,應同時出示代辦人個人身份證件。
2、填寫相關資料:《個人存款證明委托書》(委托人填寫部分)一式兩份,各有關欄目必須填寫齊全。
3、對于因出國留學需要辦理多份存款證明的,對于相同證明內容的同一存款可以出具多份存款證明,但接受人可以相同,也可以不同。
4、對于證明某一時點或某一時期的存款,在累計不超過存款總額的條件下,可根據(jù)客戶需求出具部分存款證明。
5、辦理每張《個人存款證明》或每筆個人存款提前解除止付業(yè)務均收取人民幣20元手續(xù)費。